自從,三月《美麗的誤會》后,我決定繼續與他當朋友。
至少,這小鬼還會在意我的感受,還會知道自己做錯事。
後來的我們,還是像往常一樣,唯一不一樣的是我可以做自己。
我可以毫無避忌的跟他聊我的生活,跟他分享我的喜怒哀樂。
雖然,他有空的時候才會回復我。當然,我也不勉強,也沒再等待他的回復。
(雖然有時候他回復我,我還是會開心。)
前幾天,他約我一起出去。
然後,我們居然很瘋狂的一連出去兩天。
星期三出去后,聊了一整天,真的只是坐著聊天后,再到處隨意走走。
根本沒有目標,純粹出來聊天。
後來,他肚子餓還拉我陪他去吃麥記。
由於我很渴就偷喝了他的汽水,結果腹部痛到大姨媽都不認得。
我原本打算5點多就回家,可是那個大姨媽痛到我受不了,只好等媽媽來載。
結果,媽媽打電話來跟我說,她會在六點半來載我后,直接帶我去上日文班。
講完電話后,我帶著快哭的表情跟他說:“嗚!我媽媽講她六點半才來。”。
本來,他五點半就該回家了,因爲他是偷偷出來的。
可是,在他聽到我不能早回后,他寧願挨著會被罵的可能也不留我一個人在商場遊蕩。
不管我怎樣催他回家,他都不肯。
到最後的最後,陪我等到6點半后,他才甘願踏巴士回家。
星期四,又跟同一個人出門。
那天一起去看電影,看Fast and Furious 6。
他原本還擔心我會不喜歡看動作片及暴力血腥的畫面,結果我比他還享受。
沒辦法,本人除了愛情片以外,其他的都愛看。
他本來要請我看戯的,結果我堅持還他錢,因爲大家都還沒工作,都沒有收入。
雖然,他後來請我吃Waffle時,我沒拒絕,因爲Waffle比較便宜。
買我的午餐給我后(服了自己在5點多才吃午餐……),我們各自道別后才依依不捨的回家。
其實,我不後悔當初沒跟他絕交。
因爲他會在我情緒低落的時候陪我、聼我説話。
很多東西,我都沒跟其他人講,可是我都跟他講,因爲我信得過他。
三月,他跟我道歉時,我看得出他的誠懇,所以我才會選擇原諒他。
現在,我們看電影時還是會牽手,會靠得很近。
昨天還共用一件夾克,因爲真的很冷。
唯一不一樣的是,我已經沒有那種臉紅心跳的感覺了。
老實說,一直以來,我一直很想要有一位關係很好的異性朋友。
可以一起牽手、一起聊天,可是不會越界的異性朋友。
現在,找到了,他是我唯一一個可以聊心,在一起不會覺得尷尬的異性朋友。
謝謝你,阿信。
這兩天都過得很開心,謝謝你。

